德育建设
“慢时光”摄影社社团章程
第一条 社团全称 “ 慢时光 ”摄影社
第二条 社团性质 学生自发筹备成立的社团组织,受学校学务部指派的指导老师领导。
第三条 社团宗旨 “陶冶情操、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增进友谊”
第四条 社团活动形式 摄影理论学习、主题摄影实践活动、举办和参与摄影展、摄影比赛、参与各种重大集体活动的摄影记录等
第五条 参加条件 凡本校在读学生,承认本章程并爱好摄影艺术,有志于学习摄影艺术或提高艺术修养,填写入社申请登记表,经审核批准即可成为社团成员。
第七条 社员权利 选举与被选举权、批评与建议权、参加社团活动权、表决权。
第八条 社员义务
(1)宣传社团宗旨,维护社团形象。
(2)遵守社团章程,服从社团组织领导。
(3)参加社团活动,遵守活动纪律,按时完成社团活动任务或作业。
(4)有事不能参加社团活动须提前向社团理事会请假。
第九条 社团最高权利机构:社团全体大会,职能包括:
(1)听取审议社团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2)表决决定社团学期工作计划。
(3)修改和完善社团章程。
(4)选举社团理事会成员。
第十条 常设领导机构 社团理事会
由社长、副社长、宣传干事、组织干事、策划干事和各年级干事组成。每届理事会任期一年。职能包括:
(1)筹备召开新一届社员大会。
(2)拟定社团活动计划
(3)领导组织社员开展活动。
(4)进行奖励,表彰和处分活动。
第十一条 社团理事会成员及职责:
社长---代表全体社员全面统筹并主持,监督各部门工作的开展,决定摄影社团机构事务和各部门的职责,任务分工,负责领导摄影社的自身建设。
副社长---协助社长开展工作,协助做好摄影社的自身建设,依照分工管理部门的工作,受社长的委托行使社长的部分职权。
策划部:负责策划社团活动,制订活动实施方案。
宣传部:负责社团活动的新闻发布、文稿组织、打印和张贴、经费收支管理等工作。
组织部:负责社团活动的通知组织、考勤记录、新社员入社审核等事项。
年级干事:负责本年级社团成员的社团活动组织工作。
第十八条 理事会成员产生 社长可由上届社长推荐,并由理事会讨论通过。副社长和其它理事会成员可由社长推荐、自愿报名、社团大会投票选举等方式产生。
第十二条 经费 来源包括学校资助、社费、社会赞助。
第十五条 表彰和处分凡取得突出成绩或为社团做出贡献的社团成员,视其贡献大小,可给予不同形式的表彰;社团成员违反社团规定或利用社团名义参加与社团相违的活动,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社员的奖励处分,均须理事会讨论通过。
第二十条 章程解释 本章程由社团指导老师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