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建设
“泳”往直前游泳社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社团的名称:
河南建业外国语中学“泳”往直前游泳社。简称游泳社。
第二条 本社团的性质:
本社团是由本学院在校学生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体育运动(游泳运动)组织。
第三条 本社团的宗旨:
本社团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规。遵守学院学校对学生社团的管理规定。
第四条 本社团是河南建业外国语中学学校社团的成员,接受学校学务部的领导和教务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组织机构制度
第五条 社团下设以下社团机构:
(一)社长及副社长
社团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两名。社长全面负责社团的各项工作,对社团工作进行检查,监督社团各部门落实工作。副社长分管由会长指定的社团部门。社长不在时,由两名副会长共同完成社长工作。由社长副社长协商召开社团全体会议。
(二)职能部门
①游泳技术部,设有部长一名,副部长一至两名(视具体情况决定)。干事不超过五名。负责社团活动安全,游泳培训等工作。以及由社团交办的其他临时任务。
②组织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至两名(视具体情况决定)干事不超过五名。负责成员档案管理,成员资格审查等工作。以及由社团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③宣传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至两名(视具体情况决定)。干事五名。负责社团各种宣传任务,海报制作等任务。以及由社团交办的其它临时任务。
第三章 会员制度
第六条 申请加入本社团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河南建业外国语中学正式学籍;
(二)承认并遵守本社团章程;
(三)由本人在规定招新时间内向社团提出申请。
第七条 会员注册的程序:
注册本社团成员需在学院学校指定的招新日期内,由本人向社团提交申请。经社团组织部核实,缴纳会费后即为本社团成员。成员需如实填写由团联统一发放的《新成员档案表》建档。
第八条 会员享有的权利:
(一)参加社团举行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二)参加社团全体会议。并享有对社团各项工作提出批评质疑的权利。
(三)在社团全体会议上提出建议、议案的权利。
(四)选举社团领导机构负责人的权利。
(五)法律、学校赋予的其它权利。
(六)社团成员拥有由社团统一发放的成员证书。
第九条 会员履行的义务:
(一)按时缴纳会费。
(二)遵守社团章程。遵守学校,社团纪律。服从组织安排。在认真执行组织安排的前提下提出自己的意见及建议。
(三)按时参加社团的活动。不能参加者需提前告知社团总务部干部并说明理由。
(四)热爱社团和体育运动,不做诋毁社团名誉以及和体育精神相违背的事情。
第十条 会员退会的制度:
(一)会员需要退会,需向社团组织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加入社团的时间清退会费。上交社团发放的成员证书后 方可退会。
(二)社团成员如有触犯法律,违犯校纪校规,受到校纪处分者由社团组织部收缴其成员证书,强制退会。强制退会不予退还会费。
第十一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社团执行机构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活动制度
第十二条 社团活动的范围:(活动需要遵守国家宪法,法律与学院的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 特殊活动时的应对方案:社团在正式成立后由策划部制定各种活动方案。建立特殊活动应对方案和应急制度,按要求上报学校。
第五章 换届制度
第十三条 社团换届的原则与方式:
第十四条 社团换届选举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定,以差额选举的方式进行。社团各级干部任期均为一年。社团组织部在新学年提出社团社长,副社长提名人选。并在新学年开学招新结束后一个月内组织召开社团全体会议,由社团全体会议选举社长、副社长人选。然后报团联、团委批准。社长,副社长正式就职后两个星期内召开社团全体会议,由社长副社长提名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人选,由社团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后,报学校批准后方能就职。参与社团全体会议人数应该在社团总人数的四分之三以上,由参与社团全体会议的四分之三以上成员同意方可形成免职决定。
第十五条 社长的任免,组织机构人员任免的细则:
社长、副社长以及各部门负责人在任期内原则上不更换。如有需要我社严格遵守学院学校的决定。或则由社团组织部召开社团全体会议,由社团全体会议表决。参与社团全体会议人数应该在社团总人数的四分之三以上,由参与社团全体会议的四分之三以上成员同意方可形成免职决定。
第六章 奖惩制度
第十六条 对于普通会员以及社长、组织机构人员的各种社团内部奖励及惩罚的细则:
1.社团每学期对优秀社团干部,优秀社团成员进行表彰。
2.社团优秀干部、成员由社团全体成员向社团组织部提出推荐或自荐,由社团组织部、社团技术部等部门审查、协商后向社团全体会议提出表彰议案。社团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后在社团全体会议上予以表彰。
3.以上为社团内部的表彰方案。对于学校的表彰我社将严格遵守学校的决定。
4.社团内有违背社团章程,学院规定的成员由社团组织部向社长提出,由社长决定对其实施社团内警告、留社查看直至开除成员资格的处分。开除社员资格需由社团干部会议讨论通过。社团成员受到处分者,不得参与当年优秀评选。处分期间执迷不悟者可开除成员资格。如社团内的表彰决定与学校的处分决定有相违背的以学校的决定为准。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社团章程建立与修改的原则与方式:社团章程的修改应该由社团全体大会上由社团成员向大会以书面形式提出,由社团全体大会表决通过。表决方案以第六章第十六条规定的方案执行。
第十八条 章程未列出的条款均按照《河南建业外国语中学学生管理规定》执行。章程与《河南建业外国语中学学生管理规定》相违背的以《河南建业外国语中学学生管理规定》为准。并按照《规定》的内容进行修改。
河南建业外国语中学“泳”往直前游泳社
202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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